当前位置:首页 >> 办事指南 >> 护士执业再次注册
护士执业再次注册
作者:   来源:   时间:2007-09-26  阅读次数:

 

一、行政许可项目名称:护士执业再次注册(范围: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)

(一)实施机关:梅州市卫生局

(二)是否存在前置审批:否

(三)是否属于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:否

、行政许可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:未经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。

三、行政许可的条件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:获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》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。

四、行政许可数量

数量限制

五、行政许可程序

(一)一般程序

申请人先向梅州市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材料。

(二)特殊程序

六、行政许可办理时限

(一)法定期限: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。

(二)承诺期限:无

、收费依据和标准

(一)收费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、国计价格〔199598号。

(二)收费标准:每人次4元。

八、申请材料全部目录

)护士注册申请表

)《护士执业证书》(副本)

)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

)继续教育学分证明

九、表格下载:

申请表格:《广东省护士再次注册材料》、《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》可在梅州市卫生监督所网站(www.mzwsjd.gov.cn)上免费下载。

十、行政许可办理机构

决定机关:梅州市卫生局

办理机关:梅州市卫生监督所

十一、行政许可办理地址、邮政编码

办理地址:梅州市梅江一路2号(梅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办证大厅)

邮政编码:514021

十二、行政许可承办人、联系电话:

承办人:王运香

联系电话:07532278256

 

下载: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

      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

     广东省护士再次注册申请材料

推荐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