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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07年基层中医人员适宜技术培训提高班的通知
作者:   来源:   时间:2007-11-27  阅读次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梅市卫函〔2007196

 

 各县(市、区)卫生局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》精神,加快基层中医人才培养,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,市卫生局决定今年继续举办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(提高班),邀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家教授前来主讲。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 培训内容

针灸推拿和糖尿病防治等中医药适宜技术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2006年合并后的104间乡镇卫生院和7间街道卫生院中医(中西医结合)人员各1人,具体分配名额附后,请各县(市、区)卫生局负责组织并通知学员参加培训。
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培训时间: 2007124日下午至126日;

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07124日下午220分前准时到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心报到(梅龙东路市中心血站内)。

四、学分授予

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。

五、培训费用

培训费用由市中医专项经费统一列支,学员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。

六、其他

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回执于1130日前传真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(2247479),同时发一份电子邮件至中医管理科邮箱:mz_liwei@21cn.com

(联系人:古宇环,李立威,联系电话:2265133

 

附件1各县(市、区)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名额分配表

2培训班学员名单回执名单回执可在梅州卫生信息网mzwsj.gdwst.gov.cn“文件下载”栏目处下载)

 

 

 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
 

主题词:卫生 中医 人才培养 培训班

  梅州市卫生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 20071126日印发

校对:中医管理科  古宇环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共印15份)

 

附件1
各县(市、区)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名额分配表

(市、区)

分配名额

梅江区

6

  

18

大埔县

14

丰顺县

16

五华县

16

平远县

12

蕉岭县

8

兴宁市

21

合计

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