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各县(市、区)卫生局组织报名初审,由梅州市卫生局进行复审,下列同志获梅州市中医医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资格,根据省中医药局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中医、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粤中医〔2008〕12号)要求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从2008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止。若对下列同志获得中医医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资格有异议,请通过下列电话或书面材料向梅州市卫生局和各县(市、区)卫生局反映。
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,匿名反映和超过截止时间反映的材料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:
梅州市卫生局(2265133),梅江区卫生局(2196605),梅县卫生局(2589004),大埔县卫生局(5527542),丰顺县卫生局(6635023),五华县卫生局(4336569),平远县卫生局(8894239),蕉岭县卫生局(7875947),兴宁市卫生局(3322177)。
附:梅州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申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
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